全国及区域创新中介创新能力基本状况评价
一、全国创新中介创新能力基本状况评价
党的十九大对科技创新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创新中介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领域也取得新进展,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作为改革开放兴起的新生事物,创新中介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与壮大,成为当今科技领域不可忽视的力量。
(一)服务环境持续优化
2018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967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71.8亿元,增长1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9%,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1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应用研究经费2190.9亿元,增长18.5%;试验发展经费16396.7亿元,增长10.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5.5%、11.1%和83.3%(参见图1、图2)。
政府投入力度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达到5206.38亿元,增长了17.26%,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为2.77%,比上年增加了0.20个百分点。
图1 2018年R&D经费的活动类型分布 图2 2017年R&D经费的活动类型分布
在创新中介经费投入增长的同时,人力投入方面也保持稳步增长。据统计,R&D活动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达到438.1万人年,比上年增长了8.6%。万人R&D人员数为31.40人年,比上年增加了0.34人年;万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由上年的257.60人/万人增加到265.80人/万人。
(二)要素投入不断增加
全国创新中介就业人员数达到101084人,比上年增长了7.56%,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为130.29%,提高了9.25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数为72955人,比上年增长15.43%,占比重达到72.17%;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人员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就业人员数、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数占比重分别为20.74%、4.35%、2.74%。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为0.29%,提高了0.03个百分点。
创新中介投资1790.00亿元,与全社会固定资本形成比值达到0.47%,提高了0.06个百分点;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737.10亿元,增长了13.5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上年的0.94%提高到1.01%。
(三)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数由上年的4063个增加到4849个,增长了19.3%,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数13.94万个,比上年增长了25.92%。创新中介机构总收入达到489.67亿元,增长了17.22%,其中,孵化器总收入为450.71亿元,增长了22.89%,占创新中介机构总收入的92.04%,创新中介机构总收入与GDP比值为0.05%。
全国各省(区、市)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41.2万项,比上年增长了12.0%,合同成交金额17697.4亿元,比上年增长31.8%,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增长迅速,达到429.6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7.6%,万人技术交易总额达到2536.57万元/万人,比上年增加了605.14万元/万人;万人技术国际收入由上年的205.55万元增加到243.93万元。
(四)服务效果卓有成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收入达到346213.8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2.75%,与GDP比值为38.45%,提高了1.33个百分点。高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743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0.8%,占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9.9%,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新产品销售收入总额达到19.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了2.37个百分点;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了7.9%,占GDP比重达到0.36%。
在取得以上进步的同时,创新中介创新能力评价也反映出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是创新中介场地面积减少。国家大学科技园场地面积比上年下降了10.74%,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下降了4.59%,生产力促进中心办公面积下降了9.58%,每万人口创新中介服务面积下降了23.14平方米/万人。
二是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数下降了0.68%,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人员数下降了11.66%。
三是生产力促进中心政府投入减少,比上年下降了8.59%。年总服务收入比上年下降了23.55%。
四是创新中介机构总收入与GDP比值、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有待提高。
二、区域创新能力评价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全国创新中介总体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北京、上海的创新中介创新能力最高,引领发展的地位愈加凸显,天津、广东、江苏紧随其后。从地区分别看,东部地区保持优势同时,中、西部地区的创新中介创新能力也在进步。
《报告》显示,全国创新中介创新能力总指数达到47.54%,比上年提高了3.98个百分点。从各地区创新中介创新能力看,可将全国31个地区可划分为四类(参见图3-1):
第一类是创新能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59%)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和湖北。
第二类是创新能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高于30%的地区,包括浙江、陕西、安徽、山东、四川、湖南、重庆、福建、吉林、河南、辽宁、江西和黑龙江。
第三类是创新能力在30%以下,但高于20%的地区,包括山西、贵州、河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和内蒙古。
第四类是创新能力在20%以下的地区,为云南、海南、新疆和西藏。
与上年比较,有27个地区高于上年平均水平,北京创新中介创新能力突破80%,上海突破70%。河北高于全国平均增幅(4.03个百分点);安徽、新疆、黑龙江和海南4个地区低于上年水平。
位次上升最快的地区是河北,比上年上升4位;河南比上年上升3位。位次下降最快的地区是黑龙江,比上年下降5位。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技术创新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关注的焦点。创新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服务业的主要支柱,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性业态。发展创新中介,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推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创新中介评价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创新中介服务是伴随着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需求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将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成为未来区域发展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要素。
按照科技部等部委联合制定的《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对中国区域创新中介进行评价,《中国区域创新中介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0》指标体系包括创新中介服务环境、要素投入、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4个子系统,以及下设的22个评价指标,基本上囊括了与区域创新中介能力有关的评价数据。
报告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国内外创新中介的内涵、意义和服务的发展情况;二是创新中介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与构建,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确定;三是全国、各地区创新中介创新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报告中评价数据为2018年数据,这是至此报告发布时所能获取的最新数据。
由于研究水平有限,研究结果一定会存在许多需要推敲、商榷之处,在此恳请各位阅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同时也希望各级管理部门在此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创新中介创新能力的发展!
中国区域创新中介创新能力评价课题组
2020年06月